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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

发布时间:2023-07-07    

刘小滨(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吴岳和(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黄广华(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分管自然资源与规划、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联系市人大、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李道胜(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协助书记处理镇党委日

常工作,分管政法、综治(禁毒、信访、维稳、平安建设等)、政协、工会、团委、乡村振兴(含扶贫、美丽乡村)。

联系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政协、市乡村振兴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王照辉(党委委员、副镇长):协助镇长处理镇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农业农村(农业、林业、畜牧、渔业等)、人居环境(环境整治、生态环保、污水处理等)、爱国卫生、市政管理、发展和改革、招商引资、水利水务、财税、财务、物价、统计、审计、农垦改革、经济适用房管理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工作。

联系市农业农村局、市环卫园林局、市爱卫办、市农综办、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万宁调查队、市审计局、市招商办、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务局。

 

谢南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委派出监察室主任):分管纪委、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联系市纪律委员会、市监察委。

 

卓书恒(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分管党建、组织人事、史志、关工委、老干部、编制、保密、文秘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联系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局、人才发展局、老干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市档案局、市保密

和机要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编办、市史志研究室。

 

林少清(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分管宣传、统战、精神文明、旅游、文化、体育、广播、民宗、革命老区、侨联、台办、工商联、妇联、村邮工作,分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联系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侨务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妇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工商联、市邮政局。

 

郭锦中(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分管武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旱、消防、森林防火、地震、抢险救灾等)、供水供电、气象、市场监督(工商管理、食药品安全、质量技术监管等),分管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

联系市人武部、市应急管理局、市三防办、市消防大队、市供电局、万宁水业公司、市气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颜尔佳(副镇长候选人):分管疫情防控、民政、残联、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农村危房改造、人事劳动保障、就业培训、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减排、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

联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民政局、市残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市就业服务局、市科工信局、市科协、市医疗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李文文(纪委副书记、市监委派出监察室副主任):协助纪委书记、市监委派出监察室主任开展纪委、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协助纪委书记联系市纪律委员会、市监察委。

吉永琼(一级主任科员):分管厕所革命、计生、卫生与健康工作。

联系市改厕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陈树学(二级主任科员):分管交通运输、农村道路工作。联系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

 

黄会杰(三级主任科员):分管教育工作,协助副镇长分管民政工作。

各位副职领导除上述分工外,均应负责书记、镇长交办的其它事项。

镇领导班子成员等工作分工实行缺位代行制度。前位镇领导外出执行公务或休假期间,其工作由后一位镇领导代行,如后一位镇领导也缺位,则顺延后一位的镇领导代行,依此类推形成工作循环。缺位代行应做好交接并认真负责代行期的工作。

长丰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