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阳阳(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吉兴导(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兼管财政、审计等方面工作。
许定义(镇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工会、项目等方面工作;
分管镇工会;
对接市人大、市总工会。
陈在道(镇党委副书记):负责政法、政协、信访(维稳)、司法、禁毒、乡村振兴、电视夜校、危房改造等方面工作;
分管镇党政办、社会事务办(综治办、禁毒办)、乡村振兴办、危改办;
联系东兴(北大)派出所、东岭派出所、北大司法所;
对接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矛盾大调解中心、市乡村振兴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
协助镇党委书记处理镇党委日常工作
吴小杜(镇党委副书记,挂职):负责乡村振兴工作队工作;分管镇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
对接市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
协助陈在道副书记抓好乡村振兴工作。
林明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国有资产管理、金融、税务、村财镇代理、村务(财务)公开、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防震减灾、抢险救灾、防风防汛防旱)、气象、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等方面工作;
分管镇经济发展办、镇执法中队、村财镇代理核算中心;
联系镇财政所、会计核算站、镇资规所、万宁农商行北大支行(万宁农商行东兴支行、万宁农商行东岭支行)、农业银行万宁东兴支行、储蓄银行万宁东兴支行;
对接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建账管理中心、市税务局、市应急管理局 (消防大队、市三防办)、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环境监测站、市住房乡建和城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金融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国家金融机构在万分支机构。
协助镇长处理镇政府日常工作,协管财政、金融、审计。
翁远志(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组织、人事、保密、档案、老干、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就业、农垦改革等方面工作;
分管镇党建办、团镇委、关工委;
对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局、人才发展局、老干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团市委、市委编办、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保密和机要局、市档案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市委党校、市农垦改革办。
协助陈在道副书记抓好乡村振兴电视夜校等工作。
白剑平(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委派出北大镇监察室主任):负责纪律检查、监察,巡察等工作;
分管市监委派出北大镇监察室;
对接市纪委、市监委、市巡察机构。
吴明祺(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负责宣传、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精神文明建设、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产业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统计、项目招商、发改、统战(宗教)、侨务、民族事务、对台工作、商会等方面工作;
分管行政审批办、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镇便民服务中心;
对接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岀版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万宁调查队、中国邮政集团万宁市分公司、市委招商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族事务局、市融媒体中心、市体育运动中心、市文联、市委统战部、市外事办、市侨联、市工商联(总商会)、市政协、市各民主党派。
协助陈在道副书记推进本镇政协工作、乡村振兴工作。
傅力功(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人民武装、民兵预备役、退役军人服务、商务、节能减排等方面工作;
分管镇武装部、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
联系东兴(东岭)供电所;
对接市人武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商务局、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万宁供电局。
林漫(副主席):负责教育、民政、妇女、残疾人、医疗卫生健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科技和工业信息化等方面工作;
分管镇民政办、计生办、妇联、残联;
联系东兴学校、东岭学校、禄马学校、北大镇中心幼儿园、东兴医院、禄马卫生院;
对接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疾控中心、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障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
协助人大主席处理镇人大日常工作。
陈贝学(副镇长):负责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市政、交通、公路、厕所革命、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市场监管等工作;
分管镇城管、爱卫办;
联系北大垃圾中转站、田茂道班、中兴道班、东岭道班、北大市场监督管理所、东岭市场监督管理所、北大食品站、东兴供销社(禄马供销社);
对接市爱卫办、市环卫园林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市公路分局、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和乐交管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
张龙龙(副镇长,挂职):负责农业农村(畜牧、农机、农经、农技)、林业(含森林防火)、渔业、水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农业服务中心;
联系海南省级保护区尖岭管理站、万宁市军田/水声水库工程管理所;
对接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万宁水业公司、市河长制办公室、市科协。
卓上鼎(镇纪委副书记、市监委派出北大镇监察室副主任)协助纪委书记工作。
各位分管领导除上述分工外,均应负责镇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