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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海南省万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8    

 

2020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笔试综合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在南海先锋网发布。为做好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的对象,是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招考名额在10人以上[10]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考名额在9[9]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范围内的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选;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内容、提供材料要求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学信网打印学历认证结果、《海南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及其他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应于8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应届生证明无效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出来的学历认证结果需带有二维码标识)

2.户籍证明。职位有海南省及市县户籍(含海南省及市县生源)要求的,提供户口本

3.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证明落款时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

4.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落款时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

5.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除需提供公告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6.四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提供中共党员证或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8.报考限定定向岗位的在军队服役满5()以上的海南省户籍或入伍地为海南省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9.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招考单位留存。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的考生我部进行短信通知,请收到短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地点报送相关材料。格复审时间:2020921--923日,地点:中共万宁市委组织部(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红专中路市党政综合办公大楼七楼702公务员室),联系电话:0898-62236933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

2.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及报名信息表;一时不能提供原件的,可先传真后寄原件。

3.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招录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中共万宁市委组织部

2020918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