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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召开13届市委常委会第151次(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20-06-30    

6月27日晚,我市组织召开13届市委常委会第151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以及省委常委会第162次(扩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市委书记贺敬平,市委副书记、市长周高明,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应龙,市委常委王三防、许平、梁一强、杨志斌、周健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明阳及其他市级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省委常委会第162次(扩大)会议有关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精神,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以及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与会人员还结合万宁实际,就如何推进万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行讨论发言。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从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两个方面出发,切实担当起我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树立信心,认识到我市近几年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取得的成效,但也要深入剖析我市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问题的根源,对症下药,并完善责任机制;要下定决心,抓好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以及进行自我排查,聚焦我市环境生态保护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到位;各职能部门要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标《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中的30条措施,主动认领责任范畴内的措施;要加强环生态境保护工作方面的短板基础设施建设。

 

贺敬平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单位和个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贯彻学习中央、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内容。他要求,各分管领导要主动作为,监督落实好我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建立台账,制定全面的生态文明建设措施;要梳理出环保督查整改问题和我市主动排查的问题,明确分工并迅速行动;要学会“钉钉子”,以“三转”(转作风、转机制、转方式)为抓手,构建崭新的机制,切实做好我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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