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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5年全市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日期:201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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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15年全市财政反腐倡廉建设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沈春强

  (2015年3月17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市纪委十二届四次会议,认真总结、部署我市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同时,吴常务在百忙之中参加我们今天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在这里,我代表财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对吴常务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刚才,林晓敏副局长代表局党组传达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全省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待会市纪检驻财税派驻组组长夏文同志还要讲话,吴明阳常务副市长要做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领会,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对2014年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和2015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重点讲几点意见。

  一、2014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回顾及2015年工作部署

  (一)2014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回顾

  1、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制度,深化作风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六条意见精神。工作中,严格精简会议文件,改进学风会风,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及公务用车,并自觉遵守公务接待标准,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并开展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不干事、不担事”等问题的重点治理,立行立改。二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开展了4次理论知识学习,邀请专家举办了3次专题报告,组织了两次先进事迹学习交流会,在驻点村召开“两委员一代表”、群众党员代表座谈会6场次,现场帮助群众解决问题5件,征求到领导班子意见建议共175条,活动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三是深入开展“三联三问三解”专项行动。积极筹措资金600多万元用于山根镇立岭村、大石岭村和山根村的新农村建设,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各项驻村工作得到上级领导和当地群众的赞赏和肯定。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化财政反腐倡廉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不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多次研究和部署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印发《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分解到股室,明确责任人及责任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落实责任分工。坚持“一岗双责”制度,与分管领导、股室、财政所签订责任书,保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负起责任,形成全局齐抓共管的局面。四是加强监督考核。我局强化日常监督,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3、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促进干部廉洁自律

  一是坚持思想教育。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学习重要内容,通过党组中心学习、局务会议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学习等,增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意识。二是坚持示范教育。领导班子带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焦裕禄、牛开成、林道腾等英雄人物先进事迹,引导大家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利观,进一步增强为人民服务、勤政廉政意识。三是坚持警示教育。邀请市检察院预防犯罪科科长做预防职务犯罪讲座,讲座以案说法,对近年来廉政查处案件及各种腐败现象进行深刻剖析,并观看《四风危害》等系列廉政教育专题片,对全局党员干部进行深刻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4、强化制度建设,着力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修订和完善了《万宁市市本级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办法》、《市本级财政资金内部拨付流程》、《关于规范市本级预算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万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投资评审内部操作规程(试行)》等,起草《万宁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万宁市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梳理“财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

  5、完善财政惩防体系建设,加强源头防腐

  一是认真执行《万宁市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全年任务细化为2大类别、8项任务,分解到股室,量化到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责任范围及责任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二是继续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重点推进预算编制项目库、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一卡通”、工资统发等改革。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开展政府采购业务56次,预算采购资金2468万元,实际采购资金总额2330万元,节约138万元,节约率为5.6%。加强财政评审工作,审核项目575个,项目送审金额22.99亿元,项目审定金额21.12亿元,核减金额1.87亿元,实际核减率8.12%。三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深入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和监督机制,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小金库检查、农村危房改造、敬老院建设项目等专项监督检查。

  回顾一年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履行“两个责任”的具体措施有待进一步细化。二是财政权力运行制约机制还不健全,个别干部违纪违规问题还有发生。三是工作纪律散漫的问题在少数干部身上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5年反腐倡廉主要任务

  2015年是全面实现小康、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之年,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反腐倡廉的严峻形势,今年我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省委六届六次、七次全会、省纪委六届五次全会及市纪委十二届四次会议的部署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理财,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六条意见精神,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不干事不担事”、“四风”等问题,深入推进财政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不断开创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1、加强纪律建设,把严明纪律和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要把遵守党的纪律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教育,切实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切实做到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经制度,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推动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财政工作中落实到位。

  2、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一是要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要以上率下、传导压力,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与财政业务工作全盘统筹、有机结合,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融入各项财政工作中。二是严格执行“一岗双责”机制,以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凡是下属单位在作风纪律方面出现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3、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让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六条意见精神落地生根,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化开展庸懒散奢贪、“不干事、不担事”等专项治理,重点打击财政系统内部纪律不严、作风不实、效率低下等现象;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并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深入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

  4、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继续采用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方式,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用制度规范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继续完善财政工作运行规程,不断完善和优化党员干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民主生活会、述廉述职等制度,以保证财政权力的正确行使。

  5、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推动源头治腐

  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主要领导干部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要继续大力推动和深化财政改革,主要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健全转移支付制度、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等任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力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努力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二、加强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几点意见

  (一)认清新形势,适应新常态,切实增强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狠抓反腐倡廉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打老虎”、“拍苍蝇”,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取得了鼓舞人心的成绩。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体现了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为新形势下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全面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并对公共资金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后政府收支一律纳入预算并公开,所有公共资金一律接受审计监督,长期趴窝的沉淀资金一律调整收回,对国有资产和企业一律从严监管。省财政厅厅长刘平治同志在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财政系统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财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快完善财政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推进财政内部控制建设,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努力开创财政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还有刚刚会上林晓敏副局长传达的省纪委六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二届四次会议精神,各级会议都明确党风廉政的工作方向和重点,可见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为我们开展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所以,财政干部队伍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严峻性和复杂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把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坚强有力的措施开创廉政工作的新局面。

  (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起财政的责任担当

  今年,局党组将继续巩固落实主体责任的成果,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既要管好自己,也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股室和单位负责人要自觉扛起“一岗双责”,抓好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种好“责任田”。同时,局党组将加大监督力度,对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或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股室和单位,将执行一岗双责制,切实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新《预算法》实施为契机,严肃财经纪律执行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讲话中提到要遵守“五大纪律”,即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作为财政部门,除了要严格遵守其他纪律之外,特别要遵守的是财经纪律。今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新《预算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是财政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是我们做好财政工作、执行财经纪律的基本遵循。今年,全市财政部门务必要把认真贯彻实施新《预算法》作为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做好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加快做好新《预算法》实施后的制度修订完善工作,切实增强依法理财意识,推进预算的公开透明,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加大违反财经纪律的查处力度,扎实推进新《预算法》实施。

  (四)继续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

  当前,市委市政府正在全力开展不良风气整治活动,今后一段时间内甚至长期,还会继续组成联合组检查上下班工作纪律、公职人员上班期间离岗打麻将赌博情况等不正之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财政系统干部一定要敲响警钟,把作风纪律建设和整治不良风气作为事关全局的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把治理“庸懒散奢贪”问题作为加强财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重点,持之以恒地抓下去,深入治理、坚决抵制“吃拿卡要”的歪风。在服务预算单位和群众时,每一位财政干部,特别是基层财政所和核算站的财政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来尊重服务对象,热情耐心,服务周到,彻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不断提高财政效能建设。

  同志们,深入开展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开拓进取,真抓实干,深入推进财政反腐倡廉工作与财政改革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推进“五个财政”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实现万宁经济社会稳步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单位:万宁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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