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三措”并举完成2015年度市管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6-02-29    

  宁市委组织部以严格执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制度为抓手,扎实做好2015年度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一年来,市管党费收入总额为831384.91元,支出总额为617651.30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收支相抵后,市管党费共结存1349267.23元,经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

  严格执行标准,从严收缴党费。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海南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转发了《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党员党费收缴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使广大党员全面准确地了解党费收缴的规定和要求。同时,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的督促指导,通过制定党费测算表、每半年督促检查1次等方式,确保党费收缴按标准执行到位。

  严格审批程序,从严使用党费。严格审批权限,党费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请示汇报,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决定,重大开支报市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每笔支出均有经办人签字,相关人员审核和市领导审批意见,下拨的党费实行专款专用,严格做到开支合理,账目齐全。党费使用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可能向农村、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主要用于党员教育、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表彰先进等,使有限的党费发挥最大作用。

  严格执行制度,从严管理党费。一是严格执行专账管理制度。按照规定设立党费专账,如实记录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安排综合素质高的组工干部从事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定期对账制度。要求各党(工)委上缴党费时,将党费存入市管党费专户,市委组织部每季度与银行对账,做到账款相符。三是严格执行定期公示制度。通过政府专网、文件传阅等方式公开党费收缴管理情况,接受广大党员监督,确保党费管理工作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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