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十个从严”加强党建工作责任事项

发布时间:2014-11-03    

  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的八项要求,以良好的党风引领政风民风,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近日,万宁市提出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工作责任事项。

  一是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市委常委会年初制定年度党建工作实施意见及任务分解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负责领导、具体责任单位(部门)、完成时限、检查评估标准,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市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年底向党代会进行专项述职,接受党代表质询评议。

  二是从严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健全并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每年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三是从严培养选用干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干部人才选任渠道,推进基层干部“双向”挂职锻炼,注重从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等工作一线中培养选拔干部,有效解决“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取人问题。坚持“菜单式”和短平快、小班次、大密度专题培训相结合,抓好科级干部的在岗培训。

  四是从严管理监督各级干部。完善干部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干部实时预警监督,采取公开党员干部身份、聘请义务监督员、定期研判提醒等方式,畅通媒体、网络、群众等多样的监督渠道,加强对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

  五是从严创建服务型党组织。继续深化农村“五好”党支部创建,向“两新”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抓好党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发挥基层政府雇员作用,在镇、村推行便民代办制度,深化“规范、高效、优质”为民服务机制。

  六是从严抓好党员教育管理。落实发展党员预警机制,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开展“从严治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健全党员退出机制,强化党员在党意识,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社会动员力和发展引领力。

  七是从严抓好作风转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二十条规定”各项要求,严格遵守市“十六条意见”。深入持久开展整治庸懒散奢贪“不干事、不担事”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帮助基层理清发展思路,解决实际困难,推动基层工作落实。

  八是从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坚守政治担当,严明党的纪律,定期监督检查下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九是从严强化党建工作督导检查。每半年开展一次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双向”述职评议,完善党代表直通车制度,将党建工作纳入“周报月评”范围,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日常监督。

  十是从严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健全党建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加大党建工作在各镇(区)、各部门综合目标管理体系中的考核力度,加大和落实党建工作经费的投入,完善财政投入为主、党费投入和项目整合为辅的党组织活动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基层党组织书记考核“以奖代补”办法,鼓励和引导党员干部长期扎根基层、干事创业,完善村(社区)干部补贴、考核报酬、发展奖励等经济待遇联动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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