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严守工作纪律、整治“走读”行为

发布时间:2014-10-10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干部忠于职守、服务群众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杜绝“庸、懒、散、冷”等不良风气,树立镇(区)干部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日前,万宁市开展镇(区)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镇(区)干部不安心基层、上班迟到早退、工作遥控指挥、晚上唱“空城计”等问题。

  建立健全制度。一要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镇(区)干部在法定工作日期间(除因公外出外)必须按时到岗,要求各镇(区)干部实行上下班签到制,不得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下村、出差、请假等情况要做好登记备忘。镇(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时离开本镇(区),因特殊情况需同时外出的,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后才能离开,且离开期间应保持24小时畅通。镇(区)党政办公室每月要将干部在岗、值班、出差等情况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二要执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工作日夜间和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度,特别是工作日夜间,实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一般干部24小时轮流值班,值班地点定在本地便民服务中心,保证镇(区)工作正常运转和方便群众办事。若发生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值班领导和相关人员必须及时赶到现场处置。值班期间严禁酗酒、赌博和其他不健康活动。镇(区)领导干部除因公外出或开会外,要经常深入村、户,对驻村干部到岗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开展群众访谈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化解,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

  加强监督检查。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指导各镇(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安装监控摄像头,负责对各镇(区)干部值班情况进行“周报月评”。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要对镇(区)干部坚守岗位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肃处理“走读”干部。对执行制度不严、干部“走读”现象严重的镇(区),将进行通报批评或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违规的人和事,予以通报批评或警示训诫处理,并进行曝光。对有禁不止、有令不行,多次出现“走读”或因脱岗给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相关规定,除追究当事人党政纪责任外,同时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纪律责任。

  据悉,万宁市为了保证该行动顺利进行,严格要求各镇(区)每月月底前将下月工作日夜间值班表和节假日值班表及承诺情况报告报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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